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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除奸恶娇儿大闹学堂,掀四书魔王状告师门。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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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明刑弼教出自于《尚书·大禹漠》,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”。将刑法晓喻人民,使人们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

噬嗑卦是离上震下,衍望对这卦印象很深,卦的取像似是一张嘴,咬住了好似石头般的东西,却咬不动,被卡住了。

有遇阻暂停之意。

噬嗑卦的原文就是“噬嗑。亨。利用狱。”而旅,是《周易》中的旅卦,是离上艮下,形似山上起火,旅客匆匆。“旅。小亨,旅贞吉。

象曰:山上有火,旅。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狱。”

此题之意为,刑罚是为了辅助教化子民,噬嗑卦的《象》辞说:先王用严明的刑罚整饬法律,这个“敕”字就是“理”的意思。

旅卦的《象》辞说:君子用明智审慎的态度来使用刑罚,以防止滞留讼事。

也就是说要审慎用刑,不使讼事拖延。《周礼》中大司寇以三典来治理邦国,以八刑来纠察万民,审理诉讼时以五声为依据,议论刑罚时以八辟为参考,没有不听诉讼就可以预期没有讼事的。

黄霸、颜真卿、崔碣等人的审理冤狱,都卓越而有值得称述的地方,其他方面还可以多加考证。

然而牢狱不公平,本来就会造成许多冤案。而监狱里案件累积,必然很少有公平的申冤,于是使真情与假象更加混乱,奸诈行为层出不穷。

如果想慎于审理狱讼,既不冤枉好人也不放纵坏人,究竟有什么好的办法呢?

我朝的法律极为详细周密,重视百姓的生命而体恤百姓的生活,执掌刑法的人应该怎样去保存明智允当的意图,以达到合乎“用刑但不造成刑灾”的原则呢!

衍望思忖片刻,落笔畅书。

答曰:

古之明刑罚用以弼民之教、规制民之所思所为。噬嗑象曰:“雷电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”。

雷电交合隐喻刑罚之威、之速、恩威并施、宽严相济、刚柔表里。

非有刑即明,须良法善治也。此为以明罚而喻理于法。

旅卦象曰:“君子以明慎用刑,而不留狱”。山上有火,旅时洞照幽隐。刑罚明释,如山火明灯照引万民。从而明察刑狱,慎重判决,无滥施刑罚,无延宕滞留。

旅人行于山,借炬照引;夫民存于世,以法为凭。

《周礼》大司寇以三典刑邦国,以八刑纠万民,听以五声,议以八辟。

实以听讼程式辅刑罚之威、佑私民之辩。无察检不宜定责,有纷争应听陈词。

是非论断当配审查之法,迢路望羡应驱长驾之车。法典详实,生民得矩、刑官有鉴。

黄霸之治疑狱,颜真卿、崔碣之决冤狱,皆卓可传述。

典狱之官虽小,实生民司命,天心向背、国祚修短系焉。其心应善、理应明、辨应细。否则使无辜蒙冤,含冤千古,民心背道。

夫狱犴不平,固多文致,而尘案积压必少平反,遂使情伪滋纷,奸诈百出。

明刑弼民更弼官也。是应有规矩之章,更兼审判之典也。

规矩之章,民查而制己。

审判之典,官察而决狱。

监察捕拿、讼分证佐各有分工。

邻里婚媾、斗杀商贾各有篇章。如是分明。微末宽以速裁,大案严以细审。尘积化解,奸诈消没。

我朝立法至为详备,重民命而恤民生。

刑官内为臣子,外为官员。典一狱,承万责。一案诀事不公,殃及万民之心。

是应既明且慎,而不滞留,理贯通达,灼然无疑,吏训详悉,官责清正。

评刑次第之间,必德才兼备。

先正自心,勿为势利所迁;

明察次之,究其事始,勿至变乱成惑;

仁恕又次之,既得其情,哀矜而勿喜;

平允又次之,狱具取舍,无庸上下相欧,以刻为明。

四者备矣,何庆如之?明此德才,用以弼刑罚之官,讼事合乎刑期、无刑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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