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室吃足了转头就把事情丢给阿奥拉瑟·剑兰,美名其曰为国王陛下分忧、为卡朔佩的荣誉出征,然后十分不舍地分了两成出来。
得到王室信件的阿奥拉瑟·剑兰好险没被气笑,上书诉苦说剑兰的军队早在之前的征战中损失过多,连一个重骑军百人团都凑不出来了。
卡朔佩帝国军基本上是由王室宗亲、贵族子弟及身份清白的市民籍贯组成,这样的兵源组成意味着这是非常优良的军队,同时也意味着这支军队非常的‘昂贵’。
卡朔佩王室在十七个大城邦设置了大型传送阵,并在当地配备了直接听从国王陛下命令的帝国军队。
而其余小城市,则是由陛下任命的城主负责军队的征募和组建。
某种意义上,这些军队是小城邦城主的私军。
卡朔佩王室并不忌惮这些小城邦。因为帝国军队是一支素质优良的军队,而由帝国军队驻守的大城邦,几乎都占据要紧位置。
无论是粮食大城克斯洛特城还是卡朔佩咽喉雅利顿城,都是卡朔佩帝国的扼要之地。
王室舍不得把国王直属的帝国军队放出去受损,又舍不得曼蒂尼亲王送过来的黄金,左想右想把主意打到了剑兰家头上。
阿奥拉瑟的诉苦掺了水分,但没作假。
弗加瑟领兵时,手里对拜冯军队和剑兰军队有同样的指挥权,正是因为当时的剑兰公爵为了取信弗加瑟、布置后手而做出的‘牺牲’。
任弗加瑟如何用兵如神、爱民如子,军队的冲锋、攻城以及守城是免不了死人的。
大大小小的消耗战里,拜冯家的军队被兽人几乎消耗殆尽,剑兰家也没有讨到太大的好处。
兽人巴克帕根本不是为了打歼灭战,熊不愿意一次性吸引太多人类仇恨反而激得人类同仇敌忾。
熊不停地在打消耗战,不断地消耗人类的有生力量、不断地消耗人类的青壮年。
青壮年在战场上死去,人类的田地就没有人耕作。没有粮食产出,就喂不饱还活着的老弱孩童。
壮年的女人和男人死在箭雨下,人类就没有足够的幼崽出生。
如果不是弗加瑟跟鬼一样异军突起,熊有信心完全吃下去至少人类五个城邦!
但是该死的弗加瑟是个能够在敌人军队中领着手下来回冲锋的狠将,她、她压根就不像人!
什么人能够在敌军的包围里来回冲锋?甚至还能观察出敌军的弱点击破突围?
好嘛!兽人主将本以为能包剿,结果变成了麻袋被锥子扎破。
每每想到弗加瑟,兽人将领都深呼吸恨不得跳进河里冷静一下。
阿奥拉瑟·剑兰吐了一大堆苦水,王室的回信依然是:国王陛下的命令不可违背、卡朔佩的荣光不容有污,公爵阁下我们都很看好你哟!
阿奥拉瑟微笑,递上了另一封正式的文书:
“尊敬的陛下:
您的荣光如日升、您的威严如月明,愿阿斯沛坨的恩惠与您同在。我(贵族面对王室需要谦称)谨以此信向您表达我的敬意和忠诚。
......剑兰军轻骑军不足一千、军内施法者不足五十,我恳请陛下赐我征募平民和奴隶的权力以补足出征军队的兵源。
我将不惜一切、为陛下的荣光而战。
愿您如星辰恒久,愿您的王国繁荣昌盛。
您忠诚的:
阿奥拉瑟·剑兰”
说得很漂亮但全信总结下来就一句话:
陛下我尊敬您是陛下,但我穷得要死手里也没啥人。你要是不让我自己招填炮灰进去,我才不让我的精锐手下去送死。
于是应国王陛下之令,剑兰公爵厚着脸皮在民间征兵。
这家伙没在剑兰领下的城邦招募,反而去伊曼领、基诺高治下的大郡约克郡征兵,还绕道去了琴尼特领地下几个小城邦,差点没把几个小城的青壮年都给全薅空。
阿弥娑就是这么应征入伍的。她作为女兵,只能领男兵一半的薪水。
但这也比其他贵族招辅兵的待遇好上太多。要是以往遇上征兵,辅兵是没有薪水的,只能吃点没滋没味的汤水和难吃得要死的豆饭。
麦麸少的面饼和有盐分的肉粒,是贵族们的亲兵才能吃的东西。
辅兵们能有点汤汤水水填一填肚子,已经算遇上好主人了。更何况是像现在到剑兰公爵手底下,一个月还能领三十个铜币的薪水。
卡朔佩是的通用货币叫铜尼特,也就是一克重的铜币。
普通市民一个月能够赚一百到三百左右铜币,大概一到三个银可隆,已经算比较殷实的收入了,至于金德卡(金币),想都别想。
她捧着树叶大口大口地吃着豆饭,一边跟旁边坐着的人搭话。
旁边是一个同样壮实的农妇,家里已经没有成年的男人了,两个孩子还小。
农妇听说每个月有几十个铜币的薪水、阵亡还有抚恤金,把孩子托付给妹妹就揣着几口干粮来了。
农妇自说自己叫做林,是约克郡一个小城镇郊外的农人。周围好多人都因为之前的战争失去了可以耕作的劳动力,家里的老小沦为农奴、土地被征占。
如果剑兰公爵不来征兵,她也要把家里的土地卖了去投当地的小贵族了。
阿弥娑好奇道:“你这么强壮,一看就是伺候田地的一把好手,也会没办法耕种养不活孩子吗?”
林苦笑:“死了很多人,荒了很多地。但老爷们想要更多的地,我会种地也守不住,不如卖给老爷们换点黑麦和大豆。总比什么也捞不着好。”
林咀嚼了几口豆饭,阿弥娑能看见她的牙齿坏掉了很多,面部也很不对称。
如果不是被卖进妓|院,贫民和奴隶是很难出成年的美人的。
她们从小到大都在咀嚼如黑麦、黑豆之类的主食,缺少蔬菜和肉类,牙齿磨耗度很高、骨骼也很脆弱。
林面上带着惬意的笑容,很开心地把豆子咽进肚子,“我很少能一天吃这么多豆子呢,剑兰老爷可真是个大好人。我要是剑兰老爷的农奴就好了,这样我和我的孩子每天都能吃到豆子。”
她把树叶上残留的的汤汁都舔得干干净净,看着阿弥娑手里还剩的大半捧豆子,咽了咽口水,“阿树,你多吃点。运东西很累的。”
林憨厚地挠着头往后躺,身下是一层干草。
她充满期冀地:“我听分队长老爷说,先登上城墙可以分到两个可隆和一百斤黄金麦、一百斤黄金豆。”
“听说麦城的黄金麦磨出的面粉是雪白的,像雪花一样,比蜂蜜还甜。”
“黄金豆能够榨出油,比骑士老爷吃的油还要香,是像水一样的黄金。阿树,你有尝过吗?”
这些天的相处,让林觉得阿树是一个很有见识、见过大世面的女人。
阿树知道什么蘑菇可以吃、什么花生长的附近有水源,连分队长老爷都夸阿树、说她再努努力可以带一个小队了。
阿弥娑笑眯眯地:“我以前伺候的老爷赏我吃过,确实很香甜。林你一定要加油,带回去给孩子们尝尝。”
“我敢打赌,他们吃了以后整整一年嘴里都会是甜滋滋的。”
公爵把豆饭递给林,没等她拒绝就严肃脸:“林,你明天可是要先登上城墙的人。不要客气,我吃不下,不要浪费豆子。”
林喜滋滋地坐起来接过来,“阿树你真好。我要分给你二十斤、不,五十斤麦子。”
作为辅兵营下的女兵,跟着征募来的杂兵都是最先进行冲锋的人。
贵族老爷们可不管你是男是女、家里有没有老人孩子要养,全都滚上去冲锋。
吃完豆饭的林又往后一躺,没一会儿就响起了轻微的呼噜声。
阿弥娑睁着眼睛许久,才慢慢睡着。